转发沪教委学生处关于办理2008用人单位

信息登记的文件

学院介绍 ┃ 专业介绍就业政策就业指导就业信息

    各普通高等学校、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精神,加强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全面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水平,现请各高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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