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协议书在学生签字、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学院鉴定登记后列入就业计划。
签订就业协议书执行如下程序:
(1)
学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2)
用人单位在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起的十天内,把就业协议书送至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交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定登记;
(3)学院对就业协议书鉴定登记盖章,并在十天内反馈双方当事人,并将其列入就业计划;
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若提出解约,须出具书面解约证明后才能到校就业指导中心重新领取就业协议书,再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
采取欺骗的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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